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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經營發展,並建立良好商業運作之架構,依相關法令訂定《誠信經營守則》,以茲遵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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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《誠信經營守則》訂有具體檢舉制度,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,並設有專責單位受理檢舉案件,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。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,將立即作成報告,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。
檢舉制度涵蓋下列事項:
一、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、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、專線,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。
二、指派檢舉受理專責人員或單位,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,應呈報至獨立董事,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。
三、檢舉案件受理、調查過程、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。
四、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,並允許匿名檢舉。
五、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。
六、檢舉人獎勵措施。
七、設定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,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,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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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利後續調查之有效性,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:
一、檢舉人資訊:姓名、聯絡電話、地址或電子信箱(若選擇匿名,請確保能提供足夠證據)。
二、被檢舉人資訊: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(如單位、職稱)。
三、具體事證:包括事件發生之時間、地點、內容說明及可供調查之具體物證或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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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身分保密:本公司對於檢舉人的身分及檢舉內容,將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內部規章予以嚴格保密,除法律規定或調查必要外,絕不洩露予第三人。
● 禁止報復:本公司嚴禁對檢舉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報復、威脅、恐嚇、解僱、騷擾或其他不當處置。若發現有報復行為,公司將對加害者從嚴懲處。
● 匿名檢舉:本公司接受匿名檢舉,惟為利查證,建議具名檢舉以提供更精確之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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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秉持審慎查證原則,保護誠信之檢舉人,但亦嚴禁濫用檢舉機制。若檢舉人以虛偽不實之內容意圖陷人於罪或惡意攻擊,本公司將配合司法調查,並依法追究其相關民、刑事法律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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